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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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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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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贴相片 |
身份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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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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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学校 (单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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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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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取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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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取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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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状况: 未婚□ 初婚□ 再婚□ 离婚□ |
生育状况:未孕□ 已孕□ 未育□ 已育□ |
配偶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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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 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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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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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偶现学校或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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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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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单位或学校计生部门意见: 经办人(签名): 单位盖章(章印)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: 邮政编码: |
注: 1 此证明由学校或工作单位计生部门出具;
2 私营企业人员由县(区)以上计生部门出具;
3 待业(无业)人员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生科出具;
4 现役军人由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;
5 新生入校时持以上材料到研究生处报到注册,否则在校期间或离校时与计划生育有关事宜校计生办概不接待。